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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即泥洹”——慧远法师“法性”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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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是魏晋时期中国佛学的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以道安、慧远为首的庐山僧团从“本无”出发,认为有一个“不变”的至高精神实体,慧远在《法性论》中一个核心的论点就是“至极以不变为性,得性以体极为宗”。以鸠摩罗什、僧肇为首的长安僧团从“实相”出发,认为如、法性、真际三者名异实同,观有深浅,故有三名。实质都是“诸法实相”,只是次第不同。慧远的“法性论”思想经过了早期、中期和晚期三个时期的流变,每个时期的论述中心各有侧重。但实质上都指向一个终极的精神主体存在,即慧远认为“法性即泥洹”。本文试图以般若学流变、法性论的提出与演变等方面对慧远的法性思想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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