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调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不同的劳动关系背景下,会形成不同的劳动权益。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职工和企业是利益一体化的劳动关系,在劳动用工方面是“铁饭碗”、工资分配方面是“旱涝保收”、社会福利保障方面是高工资高福利。改制后形成了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国家-企业管理人员-职工三者已开始逐步形成各自独立的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调整必然会使工人,尤其是国有企业工人受到强烈的冲击:不仅国有企业产权归属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国有企业的“主人身份”不复存在,而且连维持工人基本生存的产权、社会保障、劳动报酬工资分配、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劳动发展权都受到了影响。由此导致工人的地位和权益受到强烈冲击,一些企业工人的劳动权益和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工人参与企业管理的民主权利被削弱或剥夺,工人的合法权利被严重侵犯。本书通过对6家改制企业的调查发现,改制过程中职工权益普遍受损,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是工会与企业对职工权益的维护普遍重视不足。由此本章提出构建工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互动机制,以便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借鉴美国、欧洲、日本在工会与企业社会责任互动合作方面的经验,本章提出了中国工会与企业社会责任互动合作的途径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