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所发生的违规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大多集中在事务所管理上,比如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因此在中外律师和事务所之间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使事务所的发展得到细化和完善,是非常必要的。
凡具有一定规模、发展良好的事务所,都会在管理上下一定的工夫,花费一定的代价。主要做法和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管理执行人及其责任清晰明确;②有长效的管理制度并能够真正得到执行;③经常对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进行规范执业的教育、指导和督促;④学习借鉴其他国内外事务所的先进管理经验;⑤采用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如选用国内外优秀的事务所专业管理软件,发挥计算机管理的优势,整合事务所的各个方面的管理数据。
事实表明,管理松散、没有制度约束或者制度得不到执行以及教育、指导和督促缺失等都是导致执业风险的温床,结果损失的往往是事务所宝贵的信誉和合伙人的切身利益。
发生事务所管理问题的基本诱因可归纳为以下两种:①因为事务所的管理需要付出合伙人的时间和精力,而这些付出在不少中小型事务所并不直接发生可分配的经济利益。这在不习惯所内协作的事务所中尤为突出。其结果是合伙人各自忙于业务,对事务所公共管理或无暇顾及或根本没有兴趣。这种粗放型和简约型的管理必然导致管理不够系统和细致,导致管理上的疏漏和不到位;②在假合伙和松散合伙的事务所体制当中,大多数合伙人不能正常发挥他们的管理作用,合伙人之间缺乏充分的信任,常常是以一个合伙人为中心独揽管理权。这样的管理模式必然受个人利益、管理经验和能力上的严重局限,结果必然导致其他合伙人的抱怨和不满。发生合伙人退伙以至于分裂的现象多数与此有关。
事务所管理可大致划分为以下三个主要方面:①财务管理,涉及律师费收费退费、经费控制、委托人信托账户管理、律师提成、合伙人分红等方面;②业务管理,涉及业务开发、与委托人签约、收结案、利益冲突查证、文书档案和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律师业务指导和培训、客户群的培育和维护等方面;③人事管理,涉及人才招聘、律师转入转出、入伙和退伙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