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经营管理的过程中经常遇到这样的困惑:有时候为客户提供了非常专业、全面的法律意见,委托事项的处理结果也很好,但是客户还是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甚至还投诉律师;而有时候,因为一些非能力所及的原因造成处理结果不理想,客户不仅能理解,还对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如此看来,除提供法律意见的专业性和处理结果等与法律服务专业水平相关的因素外,还有其他因素影响着客户对法律服务质量的评价。这些因素很容易被忽略,但却是事务所经营管理中不得不考虑的重要问题。服务质量只有被客户认可,对事务所的经营成果——利润——才有意义。本文主要讨论这些专业水平之外影响客户质量评价的因素,把专业水平的保证作为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