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小的成本去追求最大利润”的公司管理,自工业革命以来已经积累了数百年的经验。特别是近几十年来不断地有管理英才通过研究和实践,将公司的管理水平推向一个个高峰,公司这种经济组织的组成形式已遍布市场经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公司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当然也应该在法律服务市场中发挥其应有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目前律师事务所体制有四类: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及个人所,其中又以合伙所为最普遍、最具生命力的组织形式。本文以合伙所为例讨论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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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德权: 房德权,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