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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得新客户 留住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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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的提出缘于对律师事务所营销课题的思考。

今天,律师事务所面对生存的压力和发展的困惑,总是无法回避一个尴尬而无奈的话题——案源,以及一个现实的管理问题——营销。所谓案源,就是指能够给律师带来业务的客户。于是为了寻找客户,我们发名片,登广告,打电话,拉关系,建网站,从事着一系列简单的自我营销行为。通过这些方式,我们或许可以在短期内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但从长远来看,我们更需要关注的却是如何创建客户的信任度和忠诚度的问题。营销学大师菲利普·科特勒曾经说过:“营销不是以精明的方式去兜售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而是一门创造真正客户价值的艺术。”对此,爱德华·普尔在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经营指南》一书中也有简明扼要的表述,他说:律师“市场营销意味着赢得和保持顾客或者客户”。

那么,什么是律师事务所营销?它的目的是什么?可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实现?这些问题,我想不同的人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出发必然会形成不同的看法。在此,本文仅运用市场营销学的一些相关理论知识,结合现实生活中律师事务所的营销实践,进行一般的分析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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