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阐明一个观点:虽然律师行业的特点和法律服务市场需要无数小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并不一定都要做大做强,但是,大规模的、高端的律师事务所的存在代表着一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具有一定的标志性的意义。所以,提到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必然要谈到金杜、君合。中国的律师行业能否进入世界竞争行列,要看有多少中国的律师事务所进入世界500强。大所肩负着历史的使命。
我们谈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问题,所要解决的不是我们个人的事业问题,而是中国的律师行业的发展问题。
新中国的律师事业的发展,仅有20余年的时间,并且真正意义上的步入市场化应该是从90年代初期开始,其基本轨迹有点像中国的民营企业。除了极少数海外归来的律师从一开始就引入和建立了比较科学的管理体制以外,基本上是从创业开始,以最原始的方式进行管理,经济实力强了,最终遇到了管理的瓶颈。许许多多的律师事务所没有能够突破这个瓶颈,周而复始地进行着创业—发展—停滞—分裂—再创业的道路。也有的律师事务所深刻认识到不进行管理的创新和改革就无法保持律师事务所的持续发展,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但是又不得不面对改革的巨大阵痛甚至失败。而这些阵痛和失败,又让许许多多想改革的律师事务所畏惧不前。金诺作为一个不安于重复别人道路的律师事务所,也和许多搞改革的律师事务所一样,经历了巨大的阵痛,同时也体会到了改革带来的巨大效益。我本人认为,充分认识到改革的巨大障碍,又不畏惧这些障碍,做好充分思想准备去迎接和克服,改革就不会失败。
本文所谓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改革,就是从传统的个体律师的简单结合向真正意义的合伙的转变,从追求个人业务收益向追求整体利益发展的转变,从原始管理模式向综合的现代化管理体系的转变。这种改革,将会面临如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