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私营企业主阶层有三个社会来源。一是1980年代中期,原体制外和边缘化的群体,包括一部分城里的个体户和一部分农民,自我积累资金,创立了私营企业,这些人成为最早的私营企业主。而他们创办的企业除少部分成长为大企业之外,一般规模很小,其本质属于小业主阶层。第二部分是1980年代末,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后,一部分机关干部和原国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始“下海”创办公司,成为私营企业主,1989到1997年是干部、技术人员“下海”的高峰时期。第三个社会来源是1997年以后,随着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进程的加快,国有和集体企业在拍卖、租赁过程中转变为私营企业,大批原来国有和集体企业的管理者在改制中成为私营企业主。所以,私营企业主不能形成统一的同质群体,它存在各种完全不同的类型。
私营企业主的社会来源不同,实际上反映了他们在社会中拥有的社会地位、占有的资本也不同。从1978年开始,随着市场的作用,首先在农村发生了最为显著的向依赖市场协调的转变。1980年,国家制定实施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在很多方面与市场经济中的私营农场相似,在这种制度下,农村家庭控制其所使用的土地,能够选择生产什么和如何促销其产品,正如在市场经济中一样。“1978年,66%的家庭收入来自于再分配部门(农业合作社),只有27%来自于家庭生产。到1985年,81%的家庭收入来自于家庭商品生产,而只有8%来自于再分配集体部门。到1985年,市场销售额由1980年的235亿元增加到705亿元,接近社会总销售额的一半。这样,在七年中,中国农村经济经历了由再分配集体经济向类市场
1989以后,计划经济体制开始有了比较大的动摇,出现职工下岗现象,在干部、知识分子中也出现了对未来的风险以及收入预期的担忧,“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的示范效应,使他们受到极大的鼓舞。1992年后,要素市场(资本、信贷、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资源中介服务等)开放后,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他们身上相对集中了经济资本、政治资本与文化资本,他们凭借所拥有的资本和社会网络,下海经商,兴办私营企业,出现了兴办私营企业的第一个高潮,使得私营企业主阶层迅速扩大。这期间,原来是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已经占到私营企业主的多数,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历时10年的一份全国性调查,私营企业主中干部下海的占31%。是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化过程中才形成了广大的私营企业主阶层。
1998年以后,大量国有和集体企业开始改制。改革开放后曾经占据中国经济发展半壁江山、创下经济高速增长纪录的乡镇企业全部进行了改制。到2002年前后,包括省、市、县各级大量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基本完成了改制,全国私营企业的数量陡增。在2004年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和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进行的第六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中,这类企业占同时期开业的私营企业的大多数。这些改制企业原来就有一定的资产规模,注册登记为私营企业时资本规模都是较大的,1999年以来开业的私营企业中,有25.7%的私营企业主是原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