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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参与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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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是一个以共同的经济地位为基础的具有共同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的社会集团。阶级首先从经济关系上产生出来,形成一个自在的阶级,然后产生“一个阶级的政治代表和著作代表”1524214以及相应的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形成一个自为的阶级。根据这一标准,中国私营企业主已经具备了形成一个阶级的经济前提,而另一个必要条件——政治、思想条件则还没有形成。因此,虽然中国的私营企业主存在着发展为一个阶级的可能性,但在中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不会最终形成一个独立的阶级。

中国的私营企业主阶层是一个混杂体,其内部由不同利益群体组成,其成员来自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等不同的社会群体,与原来所属的社会群体仍保持着各种联系,部分地保留着以往的生活方式。这种与原来所属社会群体的联系,表明其内部不同层面群体的实际利益的不同,影响着他们政治利益的形成和表达。由于这个阶层内部极其复杂,即使有着利益的同一性,也不能使他们形成紧密联系,进而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而且,由于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期,虽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不复存在,但原来与其相适应而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却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经济实力的增强并没有改变观念滞后形成的文化差距。因此,私营企业主阶层不会出现强有力的政治代表人士,也无法建立自己的政治组织,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

尽管如此,陆学艺主持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指出:私营企业主阶层的阶层意识在逐渐产生。报告认为,随着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私营企业主阶层日益发育壮大,他们之间的共性特征日渐突出,他们自己也在逐渐形成大致相同的看法。152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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