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周平王(名宜臼。公元前770~前720)东迁洛邑始,至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建立秦王朝止,史称东周,即春秋战国时期。其间以越灭吴、公元前475年周元王元年为分界,前期为春秋(公元前770~前476),后期为战国(公元前475~前221)。春秋战国时期是诸侯争霸、相互兼并的时代,从中国法制史的发展来看,诸侯各国为适应当时政治、军事和经济的急剧变动和发展,法的意识和观念日益增强,“法”普遍受到重视;在“法”与“礼”的消长变化中,法制改革则成为时代的大势;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逐渐从秘密法走向公开化、完成了从习惯法向成文法的转化。成文法的公布标志着法律在政治生活中重要地位的确立,它对中国二千年封建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有着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