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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与宋明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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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居于统治地位的学术思想,是作为中国思想主体的儒家思想发展的一个新阶段。理学的理论主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探寻儒家所主张的伦理纲常、道德规范的最后根源,从而证明它们的合理性、永恒性;二是探究践履和完成儒家所主张的伦理纲常、道德规范的方法或途径。用理学家的话来说,这两个方面可称为“本体”和“功夫”,故清代学者耿介的《理学要旨》认为:“本体理也,功夫学也,凡皆其要也。”

理学在宋代兴起,一开始就显现出极为壮观的阵容,黄百家说:“周程张邵,五子并时而生,又皆知交相好,聚奎之占1535725可谓奇验。”(《宋元学案·百源学案上》)由于北宋五子的学术各有造诣,思想各具特色,致使后人对他们在理学确立过程中每个人所起作用的高低轻重,很难置论。最早朱熹认为,周敦颐“上接洙泗之统,下启河洛百世之传”(《朱文公文集·韶州州学濂溪先生祠记》),是宋代理学的奠基人。而黄震却说:“本朝之治,远追唐虞,以理学为之根柢也。义理之学独盛本朝,以程先生为之宗师也。”(《黄氏日抄·跋尹和靖家传》)近些年来,又有学者提出:“真正为宋明理学奠定基础的是张载。”可见各家所论,颇有不合。其实,就北宋五子以后宋明理学所呈现的面貌来看,理学的思想宗旨、理论论题和学术规模确实是二程(程颢、程颐)真正确立起来的。以下,试就二程对理学理论主题的论证及二程在整个宋明理学发展过程中的影响来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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