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步入现代化发展阶段后,腐败问题久治难愈,立法更新缺乏创新理念指导,立法“活性化”与犯罪膨胀化的矛盾日益尖锐,反腐立法向何处去,成为国家刑事法治构建中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已经进入加快推进反腐败立法的新时期。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设置了贪贿犯罪死缓犯的终身监禁制度、严格了行贿犯罪特别自首的适用条件,进一步加大了对腐败犯罪的刑事惩治力度,被认为“适应了当前我国反腐败形势,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1577286然而,立法修正并没有根本扭转中国腐败治理的基本模式,中国腐败治理依然任重道远。探寻现代化进程中的腐败根源与反腐败模式,确立积极治理主义理念,更新立法理论基础,是实现中国腐败犯罪治理立法“从困境中突围”的关键。
反腐倡廉,刑法,研究,中国
魏昌东: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刑法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