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学界众首翘盼的《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于2015年8月29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刑九》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完善惩治腐败法律规定的要求,对贪贿犯罪的罪刑规范进行了四个方面的集中修正,重点关注了贪贿犯罪刑罚设置的科学化问题,通过删除贪贿犯罪具体数额、设置贪贿犯罪死缓犯的终身监禁制度等立法修正,进一步加大了腐败惩治力度,成为本次立法修正的七大亮点之一。1577318然而,遗憾的是,此次立法修正仍旧是对既往立法漏洞的补缺或仅是形式意义上的修正,并未改变传统贿赂犯罪的刑法治理理念,对公职刑法的体系化革新也难以产生实质性影响。在加快推进反腐败立法的时代背景下,中国亟待改变传统刑法事后性治理的路径依赖,以积极治理主义为主导,推进贿赂犯罪刑法立法在预防领域的适度扩张,构建应对环境型、群体性腐败的刑法治理体系,以有效提高公职刑法的腐败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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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小平: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