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共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以来,理论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构建和谐社会,将成为中国社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关注的理论及实践的热点问题。从目前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人对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有一些片面的理解,如有人认为,讲和谐就是要回避或者调和斗争,甚至不应该再讲斗争;还有人认为,和谐社会的理念,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延续,因此,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服务于当代和谐社会的建设就足够了。而马克思主义是斗争哲学,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已经没有太大的价值,甚至把和谐社会与斗争哲学对立起来。我们认为,这样的观点,在理论上是荒谬的,用于指导实践也是有害的。中华民族“和而不同”的宝贵思想肯定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源泉,但实践要求我们必须更为关注用马克思主义对立统一的基本观点来指导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