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就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因为农民工权益的缺失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已成为考验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一个严峻课题。二元户籍制度、歧视性就业制度、公众利益诉求机制不完善等造成的不平等国民待遇是农民工权益缺失的制度根源。为破解这一难题,一方面,应当在宏观的制度层面上恢复农民工的国民待遇;另一方面,应采取诸如完善立法、加强执法、规范劳动关系、搞好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及创新工会组织形式等针对性举措来维护农民工权益,真正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只有妥善解决农民工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其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使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本文正是本着这一思想,来探索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制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