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曾伯陭钺铭文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戚钺”应从刘雨等先生说改释为“杀钺”;认为“
”字确实从“鼎”,但此字应该是刑范之“刑”的本字,与“铸刑鼎”毫无关系,钺铭“
”字和“井”都读为“刑”,但义各有当,所以用字区别;结合对曾伯陭钺铭的考释和《康诰》等文献中所反映的思想,指出20世纪30年代出土于浚县、形制与曾伯陭钺最为接近的康侯钺即应是西周早期明德慎罚思想的实证物,并指出曾伯陭钺铭的内容,可能受到《吕刑》、《厚父》等西周文献所反映的用刑治民思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