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复垦等农村土地整理项目,虽然有利于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但也因为成本过高、收益不明显,村集体和地方政府一般都没有显著的积极性。在福建的旧村复垦实践中出现了依托整合各类国家和省级项目来推动农村土地整理的做法,这种做法起到很好的分权激励的效果,也大大提升了中央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这种做法的背后是一种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形成的可以被称作项目制的治理模式。上级政府“自上而下”的项目“发包”以及下级政府“自下而上”的竞争性“接包”和分权式“打包”,构成了这种土地项目制运行过程。本文以我国福建省的土地整理项目为例,展示了土地项目制的运作机制以及实施的绩效,尤其是给出了在旧村复垦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地项目制的分权激励效果。在此基础上,文章还尝试解释了这种分权激励效果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全国农村土地整理的效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