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其实也代表着一种美国精神。由于不满英国国教统治而移民新大陆的“五月花号”上的清教徒,多是些不畏权威、充满自信、勇于开拓、善于创新的人。他们性格上带着一点儿叛逆,喜欢自己动手,排斥事事由别人包办,没有指望政府的习惯。在地广人稀的新大陆要生存下去,必须自治自愿,通过组团结社来相互帮助,依靠民间自身的力量解决社区需要成为美国人与生俱来的传统。他们禁欲俭省,在努力创造财富和积累资本的同时,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他们热衷于公益事业,渴望回馈社会,促进变革。这些精神特质与美国民间社会非营利部门的发达不无关系。美国人是习惯于感恩的,他们普遍乐善好施:数据表明,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超过70%的美国家庭定期向公益机构提供捐赠,人均年度捐赠额达到300美元,接近半数的美国成人担任过非营利机构的志愿者,其中6000多万人定期这么做。只要温饱有保证的人,多数人每年都捐钱或从事义务劳动,这是美国人的生活习惯。除了北欧少数一些国家之外,美国人比大多数国家的公民都更有可能参与志愿性组织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