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有着极为复杂的社会作用,其在历史上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此即社会学所论及的宗教在社会上发挥的正负功能。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宗教社会作用的分析、论述,其经典作家从正面和负面对宗教的社会作用都进行了评价,提出了宗教社会作用两重性的问题,并进而指明其社会作用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的演变以及宗教本身之阶级、社会定位而发生变化、有所不同,由此提醒我们要关注、研究宗教社会作用的复杂性和变动性,以便使我们引导宗教发挥其积极的社会作用,避免或减弱其消极、不利的社会作用。
在阶级社会中和压迫剥削制度下,宗教的社会作用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判断中从总体来看消极、负面和否定的意义要大于积极、正面和肯定的意义。这与他们所处的历史时代和推翻一个旧世界的政治使命密切相关,是对当时之时空背景下宗教社会作用的认识与判断,因而与其社会分析和阶级分析相吻合,在当时处境中有着重要意义,乃其历史真实的反映。当然,这种审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和公平、民主的政治制度下仍值得我们重新思考,由此使我们可以从其具体结论中体会其分析和研究问题的基本原则及指导思想,学会其辩证方法。我们应根据中国五十多年来的社会主义实践,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社会作用的分析和评价加以发展和丰富,对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创新探索及其经验积累加以总结与升华,以获得一种在认知上的辩证突破,形成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现代发展和创新体系。
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积极社会作用之评价、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消极社会作用之分析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社会作用论在当代中国的意义及发展这三个方面来加以阐述,从而以历史与现实交汇的视域来认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要意义,指导我们今天的宗教工作及宗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