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这一原是外来的宗教,而终于形成了具有中国特点的,甚至也被认为是中国的一种传统的宗教,根本原因,就是由于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地“中国化”了。
原来,佛教自两汉之际传入中国之后,为了适应中国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它必须把自己改造成为中国封建统治阶级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这就首先要求它必须向以儒家思想为中心的中国的传统文化思想靠拢。它在经过了汉代的方术化和魏晋的玄学化之后,到了南北朝,同儒家的关系便日益密切了起来(虽然它们之间也经常地发生矛盾和斗争);而自从北齐的颜之推提出了“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淫(按:“淫”,应作“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的“内外两教,本为一体”(《颜氏家训·归心》篇)的论点之后,儒、佛“一家”(其实是佛教儒化)的思想,便日益流传了开来。经过隋唐,到了宋代,这一本质上是佛教儒化的思想,可以说达到了高峰。而这方面的突出的代表人物,是北宋的契嵩。
契嵩(1007~1072),字仲灵(宋仁宗赐号“明教大师”),既是一位禅僧,又是一位文僧。作为禅僧,他撰写了《传法正宗记》(九卷)、《传法正宗定祖图》(一卷)和《传法正宗论》(二卷),同时他还改编过《坛经》(即《六祖大师法宝坛经曹溪原本》)。作为文僧,他著有《嘉祐集》、《治平集》“凡百余卷,总六十余万言”(《佛祖统纪》卷四五《沙门契嵩》);现有《镡津文集》十九卷(载《大正藏》第五十二卷)。对于契嵩的文章,陈舜俞曾经称道说:“当是时,天下之士,学为古文,慕韩退之排佛而尊孔子。……仲灵独居,作《原教》、《孝论》十余篇,明儒释之道一贯,以抗其说。诸君读之,既爱其文,又畏其理之胜而莫之能夺也。因与之游。……”(《明教大师行业记》,载《大正藏》第五十二卷)为了同当时的某些文豪(例如欧阳修等人)相抗衡,禅僧契嵩,于“禅悦”之余,也“学为古文”,要以文胜人。其成果,则反映在十九卷的《镡津文集》里;而分为上、中、下三篇的《辅教编》,尤为重要。契嵩的文章,曾经轰动了当时的文坛。据说,韩琦曾把契嵩的文章拿给欧阳修看,欧阳修看过之后,对韩琦说:“不意僧中有此郎也,黎明当一识之。”(《人天宝鉴·明教嵩禅师》)第二天一早,韩琦便偕同欧阳修一道往见契嵩,“文忠与语终日,遂大喜。自韩丞相而下,莫不延见、尊重之。由是名振海内。”(同上)
为了阐明“儒释之道一贯”的道理,“名振海内”的契嵩,写了不少文章,发了不少议论。下面,且分为几项,略述及之。
其一,等同佛教的“五戒”与儒家的“五常”。他说:
人乘者,五戒之谓也。……以儒校之,则与其所谓五常仁义者,异号而一体耳。(《镡津文集》卷一《辅教编上·原教》)
对此,契嵩还作了更为具体的说明:
五戒,始一曰不杀,次二曰不盗,次三曰不邪淫,次四曰不妄言,次五曰不饮酒。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言,信也。……(《镡津文集》卷三《辅教编下·孝论·戒孝章》第七)
在“五戒”与“五常”的关系问题上,契嵩继承了颜之推的观点。
其二,论孝。本来,佛教并不讲究什么孝道,它只讲究出世、解脱,人子出家,甚至还可以接受父母的礼拜!而契嵩,却大讲佛家孝道。收入在《镡津文集》卷三《辅教编下》里的《孝论》,共十二章,它们之中,尤为重要的有:
《明孝章》第一:
孝名为戒。……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
“孝为戒先”,这是契嵩强调孝道的重要命题。
《孝本章》第二:
……夫道也者,神用之本也;师也者,教诰之本也;父母也者,形生之本也。是三本者,天下之大本也。白刃可冒也,饮食可无也,此不可忘也。吾之前圣也,后圣也,其成道、树教,未始不先此三本者也。
孝为“天下之大本”,该是何等的重要?
《原孝章》第三:
……天地与孝同理也,鬼神与孝同灵也。……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至哉大矣,孝之为道也。
孝是天经地义的“大道”。
《广孝章》第六:
天下以儒为孝,而不以佛为孝……嘻!是见儒而未见佛也。佛也,极焉。以儒守之,以佛广之;以儒人之,以佛神之,孝其至且大矣。
却说佛教不但也讲孝,而且它所讲的孝,比起儒家所讲的孝来,还要更为至、大些。
《德报章》第九:
……天下之为孝者,吾圣人可谓纯孝者也。
《左传》说“颍考叔,纯孝也。”这里,契嵩则说佛也是“纯孝”者。
《终孝章》第十二:
三年心丧,临丧心衰。然丧制哭泣,虽我教略之,盖欲其泯爱恶而趋清净也。苟爱恶未忘,游心于物,临丧而弗哀,亦人之安忍也?……吾徒临丧,可不哀乎?
契嵩居然主张僧人临丧也要啼哭哀泣,而且主张“三年必心丧”。有以儒礼代替佛制的意味!契嵩得出结论说:“夫孝,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也。”遗憾的是,“其说不甚明于天下,盖亦吾徒不能张之,吾尝慨然甚愧!”为了张大其说,“遂著《孝论》一十二章”,以“发明吾圣人大孝之奥理密意”,并“会夫儒者之说,殆亦尽矣”。(以上见《孝论·叙》)原来,契嵩之所以著《孝论》,就是要以佛教思想来“会夫儒者之说”!
其三,赞中庸。在《镡津文集》卷四里,有五篇《中庸解》,内容都是盛赞中庸之道的。例如,他说:
夫中庸者,盖礼之极而仁义之原也。礼、乐、刑、政,仁、义、智、信,其八者,一于中庸者也。(《镡津文集》卷四《中庸解第一》)
不仅如此,而且
夫中庸者,立人之道也。是故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必修中庸然后举也。饮食可绝也,富贵崇高之势可让也,而中庸不可去也。其诚其心者,其修其身者,其正其家者,其治其国者,其明德于天下者,舍中庸其何以有为也。亡国、灭身之人,其必忘中庸故也。(同上)
契嵩把中庸抬到了无以复加的高位。
夫中庸也者,不为也,不器也,明于日月而不可睹也,幽于鬼神而不可测也,唯君子也,故能以中庸全。(同上书,《中庸解第二》)
这里,契嵩已经把中庸神化了!
中庸之道也,静与天地同其理,动与四时合其运。……(同上书,《中庸解第四》)
中庸,又成了宇宙时空的规律、法则。契嵩最后说:
以中庸几于吾道,故窃而言之。(同上书,《中庸解第五》)
其实,契嵩的上述议论,不是“中庸几于吾道”,而是“吾道几于中庸!因为,按照契嵩所云,分明是他在向儒家靠拢,而并不是儒家在向他——向佛教靠拢。(当然,在中国思想史上,确也曾有过儒家向佛教靠拢,亦即儒家思想深受佛教影响的情况,但这不是本文论述的范围,姑置勿论。)
其四,赞礼乐。
礼,王道之始也;乐,王道之终也。……故礼乐者,王道所以倚而生成者也。……夫礼,所以振王道也;乐,所以完王德也。……人君者,礼乐之所出者也;人民者,礼乐之所适也。……是故礼贵乎上行也,乐贵乎下效也。(《镡津文集》卷五《论原·礼乐》)
身为佛教僧侣,却如此地大赞礼乐,大讲王道,在契嵩身上,确是充满了儒气!
其五,赞五经。
夫五经之治,犹五行之成阴阳也,苟一失,则乾坤之道缪矣。……《礼》者,皇极之形容也;《诗》者,教化之效也;《书》者,事业之存也;《易》者,天人之权也;《春秋》者,赏罚之衡也。……是故君子舍《礼》则偏,舍《诗》则淫,舍《书》则妄,舍《易》则惑,舍《春秋》则乱。五者之于君子之如此也……其可遗乎?(《镡津文集》卷七《论原·问经》)
不讲佛经,大讲五经,契嵩者,可真算得上是一位“儒僧”!契嵩的结论是:
儒、佛者,圣人之教也。其所出虽不同,而同归乎治。儒者,圣人之大有为者也;佛者,圣人之大无为者也。有为者以治世,无为者以治心。……故治世者,非儒不可也;治出世,非佛亦不可也。(《镡津文集》卷八《寂子解》)
儒以治世,佛以治心,两者相辅,缺一不可。契嵩尝说,他既治佛学,“又喜习儒。习儒之书甚,而乐为文词。”(同上)因此,他的文风,宛似儒者。契嵩还曾说:“吾之喜儒也,盖取其与吾道有所合而为之耳。”(同上)其实,促使契嵩“喜儒”的,恐怕是由于“吾道”与儒“有所合”吧!
以契嵩为代表的上述这种佛教儒化思想,反映了一种历史趋势,具有时代的特征。这种佛教向儒家靠拢、也就是佛教儒化的过程,本文开头已经说过,经过南北朝、隋唐,到了宋代,达到了高峰。这种情况(这种影响甚大,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股具有着巨大的冲击力量的思潮),正好通过契嵩这类代表人物而反映了出来。王禹偁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禅者,儒之旷达也。”(《小畜集》卷一七《黄州齐安永兴禅院记》)如果我们把“禅者”看做是“佛者”的同义语,那么,在说明儒、佛关系这一点上,王禹偁的这句话,还算是比较中肯的。
从上述契嵩的意在阐明“儒、释之道一贯”(用颜之推的话说,则是“内外两教,本为一体”)的论说中,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儒家思想给予佛教的影响是多么的深刻!而所谓佛教的“中国化”,究其实,主要的就是佛教的儒化!而佛教的儒化,不但意味着儒家思想在影响着佛教,而且意味着儒家思想在改造着佛教!正是由于这种“思想改造”,才使得原是一种外来宗教的佛教,终于形成了具有中国特点的,甚至也被认为是一种中国传统的宗教。
(原载《孔子研究》创刊号198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