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中,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主要力量是企业,主要机制是市场,政府在其中只能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即市场和企业无法做到的,才能由政府去做。
在公有制经济与科技为体的前提下,建立多种所有制经济与科技企业、研究体系,以风险投资、同享国民待遇等一系列制度保障和政策,加快民营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这是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建设。科技发展与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制度实际上是共同的,其中最主要的制度是产权的明晰和利益的保护。
现代信息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沟通和联系的一个重要资源,正逐步深入到千家万户。近年来,大多数县市都加快了信息平台的建设,将其作为促进本地科技进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近年来,虽然许多地区在探索科技工作新模式、新机制上取得了多方面进展,但对大多数地区来说,县市科技制度创新的条件和环境不足,意识比较淡薄,机制缺陷问题仍然相当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