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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反垄断法》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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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建立充满活力的健全的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必须依法规范各行各业的市场,努力预防和坚决制止与市场竞争原则相违背的垄断行为。在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下,经过多年的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将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从规范市场的角度讲,这标志着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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