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分析了实现经济和社会权利可诉性的难题。通过打破传统权利二分法和采用“一体化方法”两种方法来证明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可诉性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这些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经济和社会权利可诉性实现的难题。要实现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可诉性,关键是要解决实现义务层次的经济和社会权利规范的模糊性问题。
可诉性问题,国际公约,经济和社会权利,国际人权法,司法保障
黄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