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从市场补偿途径的角度,列举和分析了双边谈判、生态标识贸易、许可证交易、发展权的空间转移和生态旅游等方面的案例;从公共补偿途径的角度,列举和分析了中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生态补偿实践,国外政府的补偿案例,以及来自国际补偿的全球环境基金的援助和债务与自然交换机制。
主体功能区: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生态补偿,生态修复,中国
陈冰波: 0
陈冰波 1975年12月生,湖北汉川人,200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并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先后主笔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参与完成国际研究项目2项、国家和省部级项目3项,发表论文1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