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立法在消除社会贫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其他任何制度都无法替代的作用。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当时为了缓和经济和社会矛盾而不得不采取的临时性应急措施变为长期战略措施,成为各个国家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一部分。社会保障制度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一定的现实利益,即它不仅使劳动人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一定改善,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而且使劳动人民中为数众多的低收入者和贫困者的生活得到了起码的保障,特别是在人们失业、伤残、疾病、老年这些人生中的被动阶段,获得必要的保障,有了一定的安全感。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提供教育补贴,使广大劳动人民的教育水平、科学技术知识、劳动技能得到普遍提高,即劳动者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现代化生产合格的劳动力。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社会公平得到了极大地体现,缩小了贫富之间的差距,减少了社会的不平等现象,扩大了民主,缓和了社会矛盾。人们甚至认为,社会保障成为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表征。
我国在社会转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立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相似之处,参照他们的经验,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入手,是解决我国的社会问题,保证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的最有力措施之一。下面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法学研究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和论证,以期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作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