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组织不仅仅是社区共同体所具有的机制,同时还是社区共同体的一种能力,即社区共同体不需要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干预,自身就可以自我整合、自我协调、自我维系,进而实现社区公共生活有序化的能力。社区自组织机制和社区自组织能力并不是两个东西,而是考察社区自组织的两种视角。只是自组织机制强调其为社区共同体自身所固有,而自组织能力还意味着它是发展的,并且需要人们去培育和建设。因此,对“社区自组织能力”开展研究也是自觉回应我国社区建设纵深推进的需要;同时,“社区自组织能力”更能凸显社会学实证研究的特色。本文主要拟对社区自组织能力的测量评价指标进行研究,这既是课题实证研究的需要,也希望为以后各章的具体深入研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