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行之后,仍然有不少理论和实践问题亟待解释。本文集中探讨慈善信托的备案制、慈善信托能否公募、慈善组织和自然人能否成为受托人、监察人能否自由设置等问题,认为在理解和适用慈善信托相关法律之时,理论界和操作者不应自我设限,而应利用信托制度灵活性和便利性等优点,推进慈善信托制度和慈善事业发展。
社会团体,慈善研究,慈善法
赵廉慧: 赵廉慧,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