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国际人权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人权条约体系从层次上分析,包括联合国层面的人权条约体系和区域层面的人权条约体系,其中联合国人权条约体系主要是指由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根据核心人权条约建立的条约监督机构,以及条约机构监督缔约国履行人权条约义务的程序几部分组成的体系。
戴瑞君: 1980年生,内蒙古五原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先后赴希腊、日本、西班牙、荷兰、瑞士等国进行学术交流。在《法学研究》、《法学》、《法学杂志》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文章十数篇,参著学术著作多部。现阶段研究重点为国际法、人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