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贫富差距问题比较突出,而税收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的效果却不够理想,这反映了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不足。本文构建了一个“税种设计—税制结构—税收征管”三位一体的理论框架,结合我国税收制度与税收征管现状,对当前税收调节贫富差距能力不足的原因进行了理论分析和现实考察。研究表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设计存在缺陷造成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微观能力薄弱;税系结构与税种结构的双重失衡导致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结构能力弱化;税收征管不健全,尤其是直接税征管体系薄弱致使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征管能力被削弱。为此,我国政府应当分别通过改进税种设计、调整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征管来增强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微观能力、结构能力、征管能力,使税收更好地发挥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