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经济体系的基本宗旨是推动地区内部合作,深化地区一体化进程,加快各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拉美和加勒比国家进行磋商与协调,使其以共同立场或共同战略处理与国际机构、其他地区国家或国家集团的经济和社会事务,从而切实维护本地区国家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拉美经济体系的一切活动都将遵循国家平等、主权至上、国家独立、团结、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尊重各国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差异,尊重各个地区和次地区一体化进程及其基本机制和司法机构。具体而言,拉美经济体系的主要目标有:
(1)通过推动地区内部合作使拉美实现可持续的、独立的和全面的发展;通过创建和培养拉美的跨国企业,实现对本地区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财政资源的最适宜开发;鼓励提高农产品、能源等商品的生产和供给水平,而食品的生产和供给尤为重要;鼓励各国对这些商品的生产政策和供给政策进行协调,以便最终在这一领域形成一项拉美共同政策;鼓励各成员国对原材料进行深加工,实现工业生产领域的互补,扩大地区内部贸易和制成品的出口;帮助成员国建立或加强价格机制,或形成其他形式的联合,从而使它们的出口商品和制造商获得稳定的市场,享有更有利的价格谈判地位;加强成员国购买资本货和生产技术时的价格谈判能力;推动资金流向那些有助于各成员国发展的计划和项目;鼓励各成员国联合发展科技,交换科技信息,促进人力资源培训、教育、科技和文化的发展;研究和提出应对措施,从而确保跨国公司遵循本地区的发展目标,为各成员国的国家利益服务;促进交通与通信,特别是地区内部的交通与通信的发展和协调;推动各成员国就发展旅游业进行合作;帮助各成员国应对在经济领域出现的或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紧急状况;支持任何能够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举措。
(2)支持本地区的各个一体化进程,鼓励它们彼此之间进行协调。
(3)推动涉及各成员国利益的经济和社会项目与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发挥自身作为磋商和协调机制的作用,推动拉美和加勒比国家以共同立场或共同战略处理与国际机构、其他地区国家或国家集团的经济和社会事务。
(5)在促进地区内部合作的过程中,确保相对欠发达国家、国内市场狭小的国家以及因地处内陆而自身发展受到限制的国家享受优惠待遇,并对每一个成员国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考虑。
拉美经济体系在1996年出现内部危机,人们呼吁重新确定它的整体行动方向。在这种情况下,理事会通过了机构改革方案,对工作计划进行了重新部署,对行动方式进行了调整。自此,拉美经济体系的工作范围具体包括:分析全球化进程及其对地区发展的影响;分析本地区国家与其经济和贸易伙伴的关系;对地区、西半球和多边贸易问题进行探讨,对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和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的谈判立场进行协调;分析发展融资和地区金融体系改革问题;协调拉美和加勒比现存的一体化框架;分析经济与社会政策之间的关系,推动私有化、权力下放、知识产权、工业发展政策和技术更新等方面的经验交流;促进多边贸易、人力资源培训等地区合作。1998年,拉美理事会第26次例会通过了旨在使拉美经济体系的目标和职能更加适应国际环境变化、并能够根据成员国需要确立工作重点的改革方案。
拉美经济体系新的工作计划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
——地区对外关系:为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提供商业合作建议;系统分析全球重大经济决策和经济发展进程对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的影响;评估国际商业、经济和金融谈判进程及其对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经济发展与一体化的影响;在必要的情况下帮助成员国参与相关讨论和谈判。
——地区内部关系:支持拉美和加勒比的次地区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协调和趋同;对相关因素做出系统分析,确保本地区一体化进程的均衡发展;帮助人们认可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各种努力;考虑和制定旨在创建一体化制度框架的工作计划,从而促进各个次地区一体化进程的协调与集中。
——经济和技术合作:促进国际机构和资金捐助国与本地区进行多边和双边合作,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和技术合作中发挥枢纽作用;鼓励本地区各国就宏观经济协调、消除贫困、社会团结、国际合作等重要政策交流经验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