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有关银行市场准入与经营的制度,可以追溯到欧共体理事会于1973年颁布的《取消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开业和服务自由限制的指令》。该指令要求取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设立和提供服务自由方面的限制,对来自欧洲共同体的外资金融机构给予国民待遇,并成立一个由各成员国银行及金融监管当局组成的联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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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龙: 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