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遗产保护的工具,文物建筑的保护从年订立的法律开始,对于具有公共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的保护存在着双重制度,列级保护强制措施以或者协商或者正式的形式公布,以被列级的建筑物为对象的施工活动必须事先得到批准登录,保护更为灵活对于建筑物所进行的施工活动业主要事先到行政部门申报文物建筑。
城市规划,法国
何枫:
米歇尔·米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