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事安全合作的理论家和实践家而言,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国际无政府状态”(此处界定为全球政治体系没有一个中央权威进行相应的规制管理)导致的安全困境问题。安全困境的起因是国家行为体永远无法确定有能力伤害自身的他者具有何种动机和意图。
理论家们已经指明了几种合作机制有望应对无政府状态下持续合作所面临的挑战,诸如集体安全、共同安全、安全机制、合作安全以及安全共同体等。然而,无论是在理论范畴还是实践领域,这些机制彻底改变国家间关系的潜在能力还没有被充分挖掘,原因就在于信任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一方面,安全机制理论忽视了国家之间建立信任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安全共同体理论认识到了信任是维持国家间和平关系的重要变量之一,但是它们并没有解释行为体如何克服猜疑和不信任情绪,从而建立信任。另外,它们也没有表明信任对于维持安全共同体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倘若我们真有意发展一种促进新安全共同体的政策,那么理论上的这一不足就必须得到纠正。
这一章指出两种建立信任的机制,这也是安全共同体建设所必需的。这两种机制包括奥斯古德(Charles Osgood)的“逐步互惠减缓紧张战略”(Gradual Reciprocation in Tension-Reduction Strategy)及单方面的“信任的跳跃”(Leap of Trust)。然而,这两种战略都要求领导人首先要有一种安全困境意识,或者说承认他们自身的安全感离不开他国的安全感,因此他者貌似具有敌意的行为也许是因为他们自身恶意的动机或意图引发了他者的担忧。最后,安全共同体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与国家之间的“内嵌式信任”密切相关,或者说国家间领导人之间的信任感要逐步扩散到民间社会之间。
为了阐明上述观点,本章首先探讨了几种不同的安全概念,并界定了这些核心术语。第二部分分析了安全困境如何阻碍了国际社会合作的展开。第三部分在引用巴里·布赞(Barry Buzan)的安全复合体概念基础上,阐明了无政府状态下可能出现的多种安全情景。这一部分对安全机制和安全共同体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以说明安全机制如何缓和竞争冲突,而安全共同体的目标在于消除国家之间使用武力的威胁。第四部分表明了安全共同体超越安全机制的地方在于共同体内部国家之间的战争是“不可想象”的。第五部分论证了信任在创建和维持安全共同体过程中发挥的核心作用。最后一部分比较了欧洲“成熟”的安全共同体与东盟的新兴安全共同体。它强调了二战后法德和解以及二者之间内嵌式信任所产生的激励作用,并认为要确保东盟的长期稳定,类似的内嵌式信任同样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