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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反贫困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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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起,中国政府开始全面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按照该项制度,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国家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予以差额补助,从而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作为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农村低保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减少农村贫困,促进社会公平。本章关注的主要问题是,这种以农村最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救助制度在贫困问题严峻的西部民族地区的实施,是否达到制度设计的初衷?换言之,民族地区农村低保制度的反贫困效应究竟如何?在多大程度上起到了促进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公平的作用?应当如何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农村低保制度,才能使其更好地发挥反贫困和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到2020年,中国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广大民族地区尤其是民族地区农村能否按期最大限度地减缓贫困,对中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至关重要。当此之际,研究和回答好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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