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腐败产生的复杂原因,应当立足于哲学的思维方式,运用对立统一的思维规律,从主观与客观、内因与外因、一般与特殊等范畴的哲学思维上,再结合阶级分析、经济分析、社会分析、政治分析、管理分析等具体方法,对其产生的复杂原因作深入的探讨。
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法治建设,廉政建设,中国
黄百炼: 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