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率先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相结合的主张,1982年宪法设立了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条款(第19~24条)。去年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既把民主法制观念作为公民素质的组成部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又把厉行法治定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手段,从而使法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这是建国以来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新思路、新举措,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国,法律文化,中国
郝铁川: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