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意义上,民主力量的增强,民众理性的成熟,社会潜能的动员,才是法治能力增强的保证和标志。就目前的情势看,中国刚性法治能力的增长点,是对腐败现象的整治和控制。腐败是有危害性的,但它对社会可能出现危机的预警,也将会激活民众对社会问题关注和期待解决的热情及敏感度。这些都是对反腐败、重塑法治品格和形象的有利条件、资源和力量,应予足够的重视,并恰当而充分地加以利用。如果丧失了这样一个振兴法治的契机,那么我们只有等待社会历史的自然变迁惠赐一个“法治国家”了。
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法治建设,廉政建设,中国
舒国滢: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