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领域所取得的每一项成就,都是与遵守现行宪法的法律权威和充分发挥宪法的根本法作用分不开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发展的30年,首先是我国宪法制度自我完善、不断发展的30年,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石,是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社会主义法制,法治建设,司法改革,法律教育,社会法治,中国
莫纪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