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立法和法理学的主要使命仍在于推动法制建设和社会进步的互动。对法律的普遍性、确定性、合理性以及制定法的实际有效性的怀疑固然有其根据,但并不足以否定制定法的权威性。在我们看来,在一个寻求变革的社会中树立法律的权威是极其重要并刻不容缓的。
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国,法律文化,中国
葛洪义: 西北政法学院教授。
陈年冰: 西北政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