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治的主要锋芒,是要求执政者“为政以德”,以道德约束统治者的权力,规范掌权者的行为。本文拟就儒家的德治思想试作新探,并由此论及道德也可以成为一种权力,即社会权力,在一定范围与程度上,可以起到约束国家权力的辅助作用。
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国,法律文化,中国
郭道晖: 《中国法学》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