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产生前,宗教、习俗、道德等规范维系着社会的秩序;国家和法产生后,统治阶级也常常从道德中寻求法律的基础,不断吸收一些道德规范,赋予法律的效力,力求法律与道德内容上的一致,获得社会的广泛支持。可是,这并不意味着,道德可以取代法律。道德仅是“国治”的一个必要条件,有了道德,不一定会有国治民安。
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国,法律文化,中国
吕世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宪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