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介绍了环境权的基本内涵,“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环境权发展趋势,环境权立法的意义,阐述了菲律宾的环境权司法实践,并从各国环境权立法中得出启示;然后描述了这些国家的环境法原则,如可持续发展原则等;最后通过举例描述了各个国家的环境基本法并得出启示。
一带一路,环境法,横向分析
华瑀欣: 法学博士,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讲师、外事秘书,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成员,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目前从事民法、国际法和比较法相关的教学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