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应当有正确的方针政策作指引、良好的法治实践作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出台后,立法机关应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求,整合立法资源,明确协作路径,创新工作模式,丰富协同机制,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到位的法律保障。
社会主义法制,法治发展,研究报告,河北省,2017
河北省科学民主立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课题组: 主要执笔人:王利军,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周保刚,河北省委政法委法治建设协调处处长;郭红,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