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催生环渤海经济圈后,协同发展成为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把双刃剑,在协调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其潜在的法律风险不容乐观。实践中,保障环渤海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包含政策、规划、合作协议、高层联系协调机制等。然而,众多保障措施中缺乏最有力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因而,需要通过建立环渤海地区法制协调机制、建立防范法律风险制度体系、建立区域间行业自律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避其法律风险是当下最佳选择。
社会主义法制,法治发展,研究报告,河北省,2017
王宝治: 王宝治,河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宪法、行政法。
张伟英: 张伟英,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宪法学、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