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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会的自治与他律——中国基金会规制模式的反思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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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是人类表达慈善之心的组织形态。在私法自治的光谱上,营利性社团、非营利性社团、基金会是一个由强到弱的递嬗过程。各国法制实践表明,有效的他律机制一旦缺失,基金会易于沦为藏私工具。因此,较之其他私法主体而言,基金会的公共性特质更显突出。基金会制度如何达致私法自治与公共干预的均衡,已成为当下各国法律的共同性问题。本文从公法与私法如何接轨的视角来考察基金会规制模式,尝试着追问:中国基金会制度何以能如立法者所期盼的那样,真正实现“聚财有道、散财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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