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措施作为一种保护本国工业不受倾销损害的手段,是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世界贸易组织继承这一贸易规则,为各成员国运用这一合理合法手段,规范本国市场竞争秩序与维护当事企业的利益,确立了一整套运行、规范、仲裁及保障机制。如何运用好WTO赋予成员方的有力武器,在大力引进外商投资之际避免跨国公司商品以非正常手段大举进入国内市场,损害中方利益,便是我国今后对外开放应关注的重要领域。
陈万灵: 男,四川人,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院、广东数字经济与贸易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理事,中国新兴经济体研究会副秘书长,广东省新兴经济体研究会会长。曾被广东省委高校工委评为“广东省1998年南粤教坛新秀”;获得教育部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主要研究领域: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曾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10多项,主持政府委托及政策咨询、企业委托研究项目20多项。在《经济研究》《改革》等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4部,主编教材1部。研究成果获得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政府奖)论文类二等奖(2005年)、调研报告类三等奖(2015年)、著作类二等奖(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