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不少地方,劳资纠纷的法律解决存在困难是导致劳资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浙江省的义乌市工会运用半行政、半团体的特有身份,主动将各类行政以及法律机构调动并联系起来,为劳资纠纷的解决提供了结构性通道,从而改善了法律渠道在便利、成本、效用和价值理念方面的不良状态,使之优于其他方法,成为外来工解决劳资纠纷的首选。
劳动制度,全球化,中国工人,台湾
张静: 张静,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