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性经济危机深化及管理复杂性所带来的更多问题,人们对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局限性的认识不断加强,人类社会活动的组织形式也得到很大的拓展。一时间一种被称为“第三部门”的社会组织迅速勃兴,也有学者称之为“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NGO)、“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社会经济”(Économie Sociale)等。本研究沿用美国的理论学家列维特(Levitt,1973)的观点,用“第三部门”的概念来统称这些介于政府和私营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伴随着实践的深入,近年来,国外学者对“第三部门”作了大量的研究,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它在社会的政治空间与经济空间之间寻求对社会的解释,已成为当前学术界认识社会现象,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一个新的独特视角。相对而言,我国在这方面的系统研究起步较晚,当前学术界对这一经济组织的认识并没形成完全一致的看法,一些重要概念和范畴的分歧还比较大。同时,与国外的“第三部门”组织发展相比,我国“第三部门”组织在运营方面也显示出较大的差距与问题,“第三部门”的功效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挥。经济深入发展的中国,市场结构的调整、政府职能的转化、行政体制的改革等,需要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模式。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一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程度也是衡量一国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准及一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民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这里的“社会协同”主要指的就是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形态。因此,对我国“第三部门”的研究已成为当前学术界的一项重要课题,而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其运营状况进行一个科学的评价,这既有助于社会对“第三部门”组织的运营状况进行一个科学考察,进而推动“第三部门”在我国的健康发展,也有助于社会对“第三部门”的理论梳理和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