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成珠海收楼条件之一,未来需要业主自行到专户监管银行缴存。根据昨天记者获得的一份细化方案,从2014年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正式实施期间,由开发商先行缴付首期维修资金,然后再由开发商向买房者收取。(2014年9月11日《南方都市报》)
朱燕: 珠海特区报新闻评论部主任,主任记者(副高)职称。北京理工大学特聘教授,南方都市报特约评论员。 20年记者生涯,培养出敏锐的社会观察力,加上才华横溢的文笔,对珠海的时弊评说到位、入骨、点穴。 长期坚持写作,除见诸报端的大量新闻稿件外,还出版有散文集、诗集。其评论以人文情怀、笔调清新见长,时常见诸全国各大报刊、网站,被誉为“珠海小微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