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已选定珠海、惠州作为物流寄递实名制的试点城市,全国还有浙江、云南、新疆三个试点省区。物流快递行业的业务员将配备终端机,收件时将寄递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通过终端机采集并传输到信息安全监管中心,在对身份证件的真伪做出辨识后,会将合格与否情况快速反馈回终端机,整个过程仅需要3秒钟左右。(2013年9月11日《南方日报》)
可以肯定地说,快递实名制对于普通群众辨别收到的包裹是有帮助的,但是否真的能阻止不法分子通过物流寄递渠道寄送枪支、炸弹、假币、毒品等,尚值得商榷。笔者担心,这项措施没有吓退不法分子,反而增加了社会成本,给老百姓制造了麻烦不说,更将公民的个人信息大曝光,被不法分子进一步利用。
首先,物流快递行业的业务员上门收货时是否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在银行、税务、工商登记、求职、保险等特定场所也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但是上门揽件的业务员显然非警务人员,且不在固定场所,属于流动工作人员,其查验身份证是否合法?如果居民不愿意给,那业务员很可能随便用什么人的身份证过机,使实名制名存实亡,流于形式。
其次,即使寄件时身份证过终端机采用的是“嘀证”,相关信息并没有在终端机上显示,也不会留存任何采集信息,快递业务员和客户都不能查询。但是,每个守法公民的身份证大量经过快递业务员之手,这在当前我国快递业务员素质普遍不高,且无有效的法律和制度制止和惩罚公民信息泄露行为的现实中,是一项很不安全的举动。因此,物流寄递实名制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和人员的配套。
最后,物流寄递实名制真能阻止违法犯罪行为吗?一般来说,遵纪守法的公民,会在强制的规定下,冒着信息被泄露的危险老老实实地交出身份证,而真的想寄罪恶邮包的犯罪分子肯定不会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证件,偷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的身份证对他们来说是小菜一碟,而寄递人用别人的身份证做登记不是不可能的。这样,即使后台监管中心能够倒查到身份证的主人,但查到的信息与犯罪分子八竿子打不着,还给破案增加了迷雾。这样的物流寄递实名制,又有何意义呢?
一项新制度,既要方便有关部门,也要给百姓少增加麻烦,更重要的是有效!否则,头脑一热想当然,不但事与愿违,可能还会成了祸害。